A1007-60302-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录音

播音员:火红广告录音
标签:安全
分类:广告录音案例
专辑:交通安全宣传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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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词

A1007-60302-农村交通安全宣传

致全乡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如今秋收在即,农用车、拖拉机上路行驶增多,农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超长、超宽、无反光标识等,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保障大家出行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榆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城发乡人民政府在此共同向广大农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未满12岁的儿童不允许乘坐摩托车、电动车。 2、严禁使用货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不要使用和乘坐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从事走亲访友等交通活动。 3、严禁驾驶无反光标识及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等农用车上路行驶。 4、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疲劳驾驶。驾驶机动车时做到不超员、不超宽、不超载、不超速,夜间行车一定要驾驶有灯光的车辆并按规定使用灯光,车厢尾部要粘贴反光标识。 5、严禁货运车辆超员、超载、疲劳驾驶。 6、严禁面包车超员,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违法接送学生的“黑校车”。 7、要注意在车辆发生故障时,及时将车辆移至路边,距离路边不能超过30公分,同时要在尾部100米处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8、在过马路时要先注意瞭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不要在公路上逗留、玩耍。 9、要注意防范因雨雾天能见度下降,影响驾驶员视线,引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雨雾天气行车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近光灯,不要使用远光灯,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超车。 广大农民朋友们,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你们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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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音ID:26544
  • 录音名:A1007-60302-农村交通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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