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607-201-安全生产月宣传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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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607-201-安全生产月宣传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的攻坚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突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党史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并组织专题研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与发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升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的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主动宣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以及在线访谈等宣讲活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开展好“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 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各类媒体,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各地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 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活专题专访报道活动,扩大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深入到群众中去,让群众对日常安全有更直观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积极组织参与应急管理局开展的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引导群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四. 配合省安委办做好“三晋安全行”专题宣传报道活动 “三晋安全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开展集中采访活动,大力宣传一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经验,并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配合省安委办组织开展好宣传报道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形成震慑。 五.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安委办《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印制安全宣传材料,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搞好安全宣传,不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走深走实。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单位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防护能力,开展警示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及公共场所广告牌和显示屏,张贴或悬挂横幅、海报等方法,利用各种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附加资讯

  • 录音ID:29792
  • 录音名:B0607-201-安全生产月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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